问题 | 失业保险能否在离职后领取? |
释义 |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1.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需要满足上海失业金办理条件及标准中的条件1或条件2。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法律分析 3年前失业后,是否还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以下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上海失业金办理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具备的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二、可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结语 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其中包括参加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其中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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