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录音可否认定为证据 |
释义 |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法途径下取得的录音是属于视听材料之一,是刑事案件证据类型,录音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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