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但一方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表示接受,那么合同成立。如果支付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收受方退款,他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收受款项的一方不签订合同,支付方可以与对方商议退还已支付款项。如果对方不退还,支付方可收集证明已支付款项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还款项。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合同,但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接受,合同成立。支付相应款项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要求收受方退款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收受款项的一方未签订合同,支付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对方不退还时,支付方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已支付相应款项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退还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白小诩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