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如下: 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即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和按份合并执行法;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