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