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谁出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由申请公证的一方出具。 申请人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二手房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二手房买卖公证书。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为所购房屋总价的0.3%加250元,如果总价超过600000元的则是房价总价的0.3%加350元,这个具体看当地公证部门具体规定如何,每一个地区都有一个独立的公证部门。在公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公证部门,不轻易相信代理公正之类的谎言。 那么二手房过户公证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二手房转让协议; 4、房屋产权证; 5、根据公证机构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二手房买卖公证费谁出”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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