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改名字最新规定 |
释义 | 一、新生儿改名字需要带什么材料 1、新生儿改名字需要带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字的程序是什么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 2、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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