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1.医生的权利 (1)诊治患者的疾病权: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2)宣告患者的死亡权; (3)医生的干涉权。 2.医生的义务 (1)治疗; (2)解除痛苦; (3)解释说明; (4)保密。 1.患者的权利 (1)基本医疗权; (2)知情同意权; (3)保护隐私权; (4)监督医疗权; (5)医疗选择权; (6)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 (7)医疗诉讼权; (8)陪护与被探视权。 2.患者的义务 (1)配合医生诊疗的义务:包括如实陈述病情、病史,按医嘱接受治疗与检查; (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 (3)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4)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 (5)支持医学生临床实践和医学发展的义务。 一、治疗医疗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知情同意权的实质是什么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测后果等有知情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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