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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中孳息归属是什么
释义
    【优先适用特别规则之一】用益物权合同,归用益物权人所有【优先适用特别规则之二】在买卖合同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合同场合下,实行交付主义即交付之前,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一般规则】实行所有权主义,也即原物所有权人取得孳息,如租赁、借用场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21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民法典》第630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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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