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是不是用益物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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