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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应商国内收货人实行什么制度
释义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应商国内收货人依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另外,申请供货商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在其所在国家(地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基础设施;
    (三)熟悉并遵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四)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等认证;
    (五)具有对所供废物原料进行环保质量控制的措施和能力,保证其所供废物原料符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六)具备放射性检测设备、设施及检测能力;
    (七)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卫生、环保、欺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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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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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