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怎么处理 |
释义 |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有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一、企业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人死亡的股权怎样继承 企业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人死亡的股权继承情形如下: 1、股东去世前与其他股东对企业股权继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股东间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按该协议履行,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3、都没有的,继承人要向企业提出申请股东资格成为企业股东。 二、股东资格继承和一般股东的区别 隐名股东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资格继承不相同。隐瞒股东继承人无法成为股东,除非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而一般股东继承人,除非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那么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继承的程序依法获得被继承人的股权,成为股东。 三、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公司股权转让召开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转让与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 6、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股东转让股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需经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通知公司等股东即可,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者证明;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需要召开新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9、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 10、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登记工商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