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 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的合法继承吗 《 公司法 》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是调整一个公司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备性文件,它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章程的自治性是相对的,它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 (1)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 公司章程如果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则可以尊重股东意思自由,承认章程合法有效。如果章程对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股权如何处理未做规定的话,那么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该股权的经济利益。公司可以通过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受让该股权活其他方法将股权变现。 (2)章程能否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权不能继承,由公司无偿收回? 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源自于公司的人合性。这种限制或排除,既有对继承人主体范围的限制或排除,也有对股权继承份额能否分割的限制或排除。但是不管如何限制,其限制或排除的只能及于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及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公司无偿收回则侵害了财产性权利。章程无效。 (3)公司章程可否规定继承股东资格,但股权需受某些限制? 对于因继承这种继受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情况,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同时也授权公司章程中另行约定相结合的方式。在此,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的是对已故股东的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基于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来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办法。一旦约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则该继受取得资格的股东就应当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股东权利,如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权利,而不应当对其股东权利加以随意限制。 公司章程不得对继承股权加以限制! (4)继承股东资格是否等同于取得股权? 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乃两面一体,二者不可分割。继承股东资格即取得股东地位,自然也就取得相应股东权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导致其股权收到限制的话,继承人所取得的股权也是要受限制的。继承的发生并不能免去原股东权力上所受的负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公司章程不可以限制股东股权的合法继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继承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 起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