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公司章程限制继承股份的股东权利? |
释义 | 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章程约定继承股份的情况下,继承股份的股东有权享受相应的权益,如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表决、政府审批、登记机关核准和公告等步骤。修改章程需提交相应文件并经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法律分析 不能。 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据此,在公司章程约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份的情况下,股东会无权剥夺部分股东的合法权益,继承股份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继承股份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需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政府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和公告等步骤。在修改章程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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