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 缔约过失请求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时,因为可得利益损失较难确定,并且双方要是没成立合同,那么过错方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 1、固有利益损失; 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实就是放弃跟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蒙受的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发现缔约方有不正当订立合同的行为的,比如恶意磋商,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选择及时投诉举报。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为缔约放弃正常营业所获得的利润损失,比如为缔约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为达成合同致身体发生伤害造成损失。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