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可以是合伙的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个体户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以及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和合伙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个体户可以是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伙注册公司时,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一方以劳务或技术投资,投资人应协商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 法律分析 一、个体户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 个体户可以是合伙人。个体经营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有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两种形式。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这是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三种基本方式。个体户合伙也不会改变个体户的性质。 二、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一方以劳务或技术投资。 建议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成统一是前提,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商定各自投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但也可以由合伙人商议而定。 拓展延伸 标题:['1. 合伙人可以是哪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企业可以有普通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称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五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也称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二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可以是普通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个体户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以及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和合伙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个体户可以是合伙人,而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恶意串通等。合伙注册公司时,投资人应协商投资额度、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和利润分配方式等,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七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六条 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并承认的章程,以及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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