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有效期过了2年,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判决书的有效期已经过了2年,法院仍应该受理原告的执行申请。法律规定,当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原告有权在两年内申请执行。即使超过两年,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应该予以受理。只有当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并经法院审查认定异议成立时,法院才能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分析 判决书有效期过了2年,法院应该受理。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生效,被告没有按时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两年,超过两年申请执行,法院应该受理。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拓展延伸 当判决书有效期过了2年后,需要采取一些后续步骤和法律处理。首先,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通常情况下,过期的判决书可能会失去强制执行的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无法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申请执行延期或者申请重新审理案件。此外,您还可以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最重要的是,及时采取行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记住,这只是一般建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 结语 判决书有效期过了2年,法院应受理。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受理。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考虑申请执行延期或重新审理案件,并与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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