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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协商一致、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夫妻遗产处理: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离婚诉讼应按法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一次性费用、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分析
    一、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分割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益。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夫妻遗产的处理:
    在夫妻一方去世时,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去世一方的一半财产份额为遗产,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归在世一方自己。按法定继承规定,在世一方还要参与去世一方的遗产分割。
    离婚诉讼时,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或者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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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