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低保还能领几个月 |
释义 | 在当事人去世的当月,低保一般不再发放。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当事人在生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经济困难证明,然后由家属在其死亡后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 国家对于低保户有相应的补贴政策,所以申请低保也是需要满足条件的。条件如下: 1、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都需要持户籍地居民户口才能够申请低保; 2、申请人要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等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要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所以每个地方的低保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家庭的人均收入已经低于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家庭的财产实际状况也要满足相关的规定,比如说住房面积,家庭成员名家是否有公司,家里是否有牲畜等。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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