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怀二孩被边缘化怎么维权 |
释义 |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据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水平应与原岗位工资水平相当。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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