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提交申请: (1)可通过临夏市政务朋务网进行网上提交办理; (2)可携带材料到临夏市东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府政务脂务中心―楼农业农村局窗口提交办理; 2.受理:审批标准: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受理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3.审核:审批标准: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并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审批标准: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 5.办结:审批标准:联系申请人,告知办理结果; 6.送达:(送达形式有两种:自取或大厅邮政免费邮寄)。 二、临夏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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