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拆迁能补偿吗 |
释义 | 自建房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能得到拆迁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未签定拆迁补偿协议有没有没交可以拆除 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拆迁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高铁搬迁的赔偿标准高铁搬迁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但是各个地方拆迁补偿不同,应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协议可以添加名字吗 拆迁协议添加名字需要视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仅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而不能加上无关人员的名字; 2、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即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3、拆迁协议上不能增加房产证以外的名字。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履行; 4、如果想要加入家人的名字或更改为除配偶以外的其他家人,就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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