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评估结果是否可以进行再次评估?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由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组织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 同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评估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如果重新评估结果仍不满意,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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