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日往虎门火车站首班车时间为6:30,末班车时间为22:01;往东莞火车站首班车时间为6:39,末班车时间为23:14。非工作日往虎门火车站首班车时间为6:30,末班车时间为23:31;往东莞火车站首班车时间为6:39,末班车时间为23:14。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运营单位应当通过标识、广播、视频设备、网络等多种方式按照下列要求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等信息:(一)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时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进出站指示、换乘指示和票价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