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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拆除无证房的赔偿方式
释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所有权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护权益。无证房拆迁中,祖宅、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和历史遗留房屋可获得补偿。被征收人如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且未按补偿规定期限搬迁,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需附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房子是可以补偿的:
    1、祖宅;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3、历史遗留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拓展延伸
    无证房拆除后的合法赔偿途径
    无证房拆除后的合法赔偿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以保障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政府可以提供适当的过渡期,给予被拆除房屋居民时间进行搬迁和重新安置,并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此外,政府还可以协助被拆除房屋居民寻找新的住房,并提供相关的补偿和支持。最后,政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无证房屋建设者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无证房拆除后的合法赔偿途径是多方面的,旨在保护被拆除房屋居民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无证房拆除后的合法赔偿途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祖宅、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以及历史遗留的房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政府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提供过渡期和重新安置,协助寻找新住房,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建设者责任。合法赔偿途径旨在保护被拆除房屋居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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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