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廉租房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骗取廉租房处理如下:骗取廉租房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依法给予警告;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房的取消其登记,已经获得廉租房的责令退还并按市场价格补交房租。 一、廉租房会有人来检查住人情况吗 一般有人定期检查廉租房的住人情况。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收回廉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申请廉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廉租房可以按照以下流程: 1、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廉租房;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 4、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5、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廉租房申请材料如下,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三、办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其它所需证明如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 2、受理审核。审核一般95个工作日之内。由住建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对申请对象的资产、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调查。如有自有私房的还需要入户调查。 3、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及无缺其它申请材料,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公示一星期,如无异议,就可以取到廉租房保障资格,等所在部门安排时间,对廉租房房源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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