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中药的需要的证件有:营业执照、中药药剂师证。因为开药店需要两名执业药师,如果卖中药,至少有一名为中药执业药师,由县级药监局申报,地市级药监局批准。 法律客观: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