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住类型户籍与非户籍有的区别就是法律概念不同。 (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哪些类型 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是指暂住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属省内城区、省外城区、省内市辖镇、省外市辖镇、省内县辖镇、省外县辖镇、省内乡村、省外乡村、其它所在地类型。 户口所在地 (一)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 (二)涵义 1、户籍所在的地区。 2、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如:广东省湛江市) (三)引申义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