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河北辅警改革将层级和薪酬制度合并出台,使层级晋升与薪酬待遇有机衔接、紧密挂钩,有利于形成持续有效激励机制。 规定,辅警从高至低分别设立七个层级,并设立了见习期,见习期不计入层级年限。按照辅警层级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薪酬体系,由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辅警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第四条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辅警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将辅警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辅警管理工作。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辅警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辅警实行用人额度管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动态调整。辅警用人额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八条 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