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预售合同中对预售款支付进行约定呢 |
释义 | 预付款支付的约定不明有时候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如何对预付款的支付加以约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关键是要把握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几个阶段: 1.预售合同的签订之日; 2.房产商取得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 3.房产商取得新建商品房的“大产证”之日; 4.新建商品房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之日,房产商将房屋可以交付购房者使用。 5.办理“小产证”之日。至此,新建商品房的买卖终告段落。 在支付预售款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上五个关键阶段,结合自己手头兑现能力,分期分批地支付购房款,做到“货到”付款,以保障购房款的安全性。 分期分批的付款额如何确定呢?一般来说,款额的大小应与阶段的重要性相当,重要的阶段,可以付款比例高些,40%、50%都可以,其余的阶段,可以少付些。 一、贷款买房不动产权证什么时候能拿到 在购房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买房者需要将首付交付给开发商,然后和银行或借款机构进行签署贷款协议。接下来,贷款机构将会对买房者的贷款额度、信用资质进行考核。 一般来说,按揭买房不动产权证的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因此,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但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预售合同买房者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现房买房者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即购房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是受法律约束的。 因此即使在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在房屋交钥匙后90日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 二、什么是房屋预售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预售特征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二)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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