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履行执行的法律概念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