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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上门带人走流程
释义
    警察上门带人走的流程如下: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被警察带走怎么办?
    一、立即向公安局了解是否为拘留传唤
    公安机关的警察上门带走人,往往是这两种情形:拘留传唤或者是留置盘问。都是上们带人,但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留置盘问是警察法所规定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盘问。
    二、向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是否为刑事拘留?
    拘传亦可能带来两种结果,一种为治安拘留,最长拘留15日,其适用于违反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另一种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均在数月不等(拘留后逮捕前公安机关最长37日),最终也往往面临刑事处罚的结果。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它通常会写明涉嫌罪名。
    三、向羁押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羁押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关键,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也恰恰反映出来,嫌疑人所涉罪名的、犯罪情形的严重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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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