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乱收垃圾费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或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提起价格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