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给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财产的界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等,而彩礼属于特殊赠与性质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需满足特定条件。除彩礼外,其他婚后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结婚后给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财产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除了彩礼之外,结婚以后男方或女方父母赠送给子女的财产,而且明确表示是赠送给男方或者女方一方的,像这类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情况下婚后赠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彩礼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受赠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等。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除彩礼外,其他明确赠送给一方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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