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方收的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在我国,大部分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才会选择一个适合的日期举办婚礼。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亲朋好友会送上祝福并给予礼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些礼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应归女方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已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规定,只规定了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分析 一、结婚时收到的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大部分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才会选择一个适合的日期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礼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结婚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如何规定? 结婚礼金在民法典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结婚礼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婚姻关系的财产收归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归女方所有,但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归谁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禁止结婚的疾病,其中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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