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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时受伤了,工伤程序怎么走?
释义
    律师解答: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就可以向公司请求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并且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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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