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执行的是否顺利。 如果顺利,当即即可以兑现。如果对方不配合或没有被执行能力,可能会拖而无期,也可能会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法院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 申诉 ,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于什么时候执行完毕,法律并没有做出强制执行规定,也就是说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拿到钱,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也就是对方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