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当庭宣判5日内会判。 当庭宣判的条件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的内容如下: 1、法庭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2、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宣判; 3、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