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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三板挂牌企业得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2.1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
    1)拟订变更方案,通过变更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公司形式变更前,应由公司负责人拟订公司形式变更方案,并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采取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即应由2/3的表决权通过。同时还应该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以作为确定股东权益和责任的基础。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法定的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并依照法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3)如果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4)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类型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1条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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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