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拒付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有: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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