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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和人社局哪个么
释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都是我国的政府部门,但是在职能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区别为:
    1、职能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人事,工资,就业等和劳动有关的事项;而民政局则低保,五保户,残疾军人,救济,救灾,结婚登记等和民事行为有关的事项。
    2、管理工作不同。民政局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3、政策制定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而民政局则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民政法规来执行,也可以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请问劳动仲裁部门管?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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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