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中法律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一、拆迁不合理上哪个部门去上诉 向以下部门投诉:1、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政府;2、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3、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征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只能按航拍图确定吗 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以航拍为准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该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调查,再配合航拍图对违法建筑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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