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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充上诉状(上诉请求)
释义
    

法律主观:
    


    1、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2、第一审法院的名称;,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4、提出上诉的时间;,5、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6、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一)上诉状。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为一人的提供七份,两人的,上诉状共提供八份,以此类推。,1、自然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2、法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二)证明上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自然人上诉应提供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亲属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律师代理的须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2、上诉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须加盖公章)。,受托人为律师的须另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三)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文书副印件一份。,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由受理法院排期审理,只要在二审的审限内开庭都是可以的。因此,在上述的期限内,何时开庭由法院自行安排。,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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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