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可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婚前公积金不需要分割,归一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重点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如何分割? 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失败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公积金属于婚前的财产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对于该部分公积金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还是归一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住房公积金分割的办法: 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议分割,若双方无法就协商一致的,婚前所得的公积金不分割,婚后所得所得的公积金,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公积金属于婚前财产,则离婚时该部分公积金不需要进行分割,归一人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