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判决多久分割? |
释义 | 1、离婚案件,调解为必经程序,如果调解不成,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 2、如果案件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4、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判决书下来十五天任何一方都未上诉,判决书就生效,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不服一审判决书,可以再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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