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所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某单位或者某行业有关人员的问题,整个单位共用一个户口本。公共户口是集体户口在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所设立的临时户口,申请人在进行公共户入户申请时,需要签订一份承诺书,一旦申请人实际上的居住地发生变化或者已购置房屋时,就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