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费税免征税范围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为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及其它销售者。但是,对于某些商品,国家规定其免征消费税,具体的免税范围如下:
    1. 农业生产资料、农副食品和畜牧、渔业产品;
    2. 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以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
    3. 生产、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企业;
    4. 具有公益性质的慈善机构销售的慈善物品。
    以上是消费税免征范围的主要内容,具体可以参考《消费税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消费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货物免征消费税:(一) 农业生产资料、农副食品和畜牧、渔业产品;(二) 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以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三) 国务院规定免征消费税的其他货物。";
    2.《消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具有公益性质的慈善机构从事销售慈善物品,免征消费税。慈善物品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5: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