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大局,并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实践中,各级政府会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如成立调解委员会、推进基层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等,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的和平解决,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九条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为了履行职责,有权了解纠纷的情况,要求当事人出示与纠纷有关的文件、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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