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医疗纠纷的方法 |
释义 | 医疗纠纷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医疗事故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并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发生时,科室负责人负责接待投诉并进行调查,保管好病案。患者死亡后,医师需明确是否做尸体解剖,并记录家属意见。复印病历需医务人员陪同并封存。若科室无法解决纠纷,可由医教部、治安办继续处理。 法律分析 一、怎么投诉医疗纠纷 1、对医疗事故纠纷可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投诉流程有哪些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 结语 投诉医疗纠纷的途径多样,可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调查核实后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纠纷投诉流程包括保管病案、科主任接待投诉、调查核实等。当解决纠纷未能达成一致时,可由医教部、治安办继续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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