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海关关衔晋升的年限在二级关务员至一级关务督办之间,应当每三年晋升一级;关务督办至一级关务督察之间,则应当每四年晋升一级。《海关官衔条例》规定,海关关衔包括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关务监督;关务督察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第七条 海关关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二)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 (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 (四)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 (五)关务员:一级、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第八条 海关工作人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关衔: (一)署级正职:海关总监; (二)署级副职:海关副总监; (三)局级正职:一级关务监督至二级关务监督; (四)局级副职:二级关务监督至三级关务监督。 |